央视新闻:突然在街上被搭讪,感到惊讶的同时也要提高警惕,因为整个过程可能会被偷拍,制作成视频,传播到互联网上,成为偷拍者的盈利工具。

       今年11月,小杨和他的朋友在天津南开大悦城的一家咖啡店休息时,遇到了一个男人来聊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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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11月,小杨和他的朋友们在天津南开欢乐城的一家咖啡店休息时,遇到了一个男人来聊天。小杨告诉记者,她以前也有过聊天的经历,所以她没有把聊天放在心上。然而,几天后,有人告诉她,她被聊天的视频被放在了网上。

       小杨告诉记者,她很生气。搭讪者没有告诉她录像。最重要的是,他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将视频放在公共平台上。小杨给视频账号留言,要求他立即删除视频,并向平台报告账号。几天后,小杨发现该账户被平台封存。

       小杨的经历不是个例。去年7月,小乐在北京三里屯购物时也被搭讪偷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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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在短视频网站上发现,以聊天为主题的账号都是男性,大部分都是年轻女性,聊天内容都是交朋友,主要是微信号。

       记者在众多搭讪视频中发现,这个叫马爷搭讪研究所的账号,连高中生都搭讪。

       记者发现,这些搭讪视频账户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,那就是盈利。记者联系了马爷聊天研究所账户所有者。他直接告诉记者,聊天技巧的收费是498元,可以在线加入微信群。在老师的单独指导下,线下5800元,为期四天。这个人告诉记者,聊天的目的很明确,就是找女朋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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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还告诉记者,在短视频平台上开一个聊天账号有被封号的危险,他多次被封号。他说上一个账号有几十万粉丝。这个人告诉记者,如果被封了也没关系,再开一个就行了。

       目前网上搭讪的视频账号很多,法律界人士表示,搭讪偷拍视频实际上涉嫌侵犯被摄人的隐私权。

       焦阳,北京中剑律师事务所:“制作聊天视频并在社交平台上公开发布。无论是否盈利,只要未经拍摄对象明确同意,都是违法行为,违反《民法典》隐私权的明确规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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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界人士表示,摄影师与摄影师之间的互动包括摄影师的外表、语言、声音和地点,属于摄影师的社会隐私范畴。从法律意义上说,它应该被认定为受隐私权保护的私人活动。未经摄影师同意,拍摄和记录这种聊天行为本身是违法的,更不用说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公开播出了。

       此外,搭讪视频拍摄的内容涉嫌侵犯被摄人的个人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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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阳,北京中剑律师事务所:“根据民法典的规定,个人行踪信息也属于自然人权利的主要内容之一,属于法律保护。在上述聊天拍摄中,摄影师经常暴露空间,拍摄地点可能是摄影师回家工作的唯一途径,也可能是摄影师经常光顾的特定场所。”

       法律界人士表示,很明显,这些摄影师的目的不是与路过的女性交朋友,而是以交朋友为幌子记录整个过程,实际上是利用这些女性。与此同时,它还涉及到利润问题,包括欺骗和隐瞒,以及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。